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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9-22    点击:

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二、领导小组

组  长:何子恢

副组长:黄建成 姚和清 彭  凯

组  员:姚赛红 薛  辉 李卧勇 胡殿鹏 王  亮 廖亦凡

伍  晔 刘星红 王志伟 刘  畅 肖翠兰 宋  佳

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大专学生(含五年制大专第4、5学年学生)

四、基金来源

1.每年在学校事业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经费设立勤工助学基金;

2.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捐助等其他资金作为勤工助学基金的补充。

五、设岗依据

原则:以工时定岗位

1.按每个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月平均上岗工时不低于20小时为标准,测算出学年(或学期)内全校每月需要的勤工助学总工时数,统筹安排、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2.设置的岗位数量既要满足学生的工时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5—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六、酬金标准及支付

1.固定岗位: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13元/每小时/生;

2.临时岗位: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15元/每小时/生;

3.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

4.学校相关单位应将那些易于操作、适合学生的工作留给学生去做,逐步减少临时用工量,节省学校开支。

5.学生参与校内非营利性单位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由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从勤工助学专项资金中支付;

6.学生参与校内营利性单位或有专门经费项目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支付或从项目经费中开支。

七、学生申请流程

本人根据岗位设置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附件2)→辅导员及学院学工办审核签字→资助中心与用人单位协同组织面试→确定岗位(试用期一个月)

招聘时间:一般在每年9-10月进行。

 

勤工助学岗位申报流程

 

用工单位提供勤学岗并报领导小组审批(申请表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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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统一发布勤学岗招聘信息,组织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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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填写申请书并进行面试(申请表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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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到资助管理中心签署协议(协议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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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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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考勤表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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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工资汇总核算(汇总表见附件5)

附件2.益阳师专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学生用表).docx

附件3.益阳师专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docx

附件1.益阳师专校内勤工助学申请表(部门用表).docx

附件4.益阳师专学生勤工助学考勤表(部门用表).docx

附件5.益阳师专校内勤工助学考核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