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校学生宿舍空调管理与使用,确保空调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全校所有安装空调的学生宿舍。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之空调设备,包括学生宿舍内的空调挂机、空调外机、空调遥控器、空调专用插座、空调线路、空调外机托架,以及空调计费与管理系统筹。
第二章 管理与维护
第四条 学生宿舍安装的空调设备是学校的固定资产,由学校行政科进行日常管理。
第五条 空调设备在保修期内,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依据合同联系、敦促并配合中标企业做好日常清洗、检测与维护等工作;保修期外,按照相关规定原则上统一招标确定专业维保单位或专业服务商,负责学生宿舍空调日常维护维修工作。
第六条 学生宿舍空调设备的维护维修由学校确定的维保单位统一安排。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拆卸或打开室内机和室外机,非空调使用季节原则上关闭各楼宇空调总电源。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七条 使用者应严格按照《空调使用说明书》操作。学生首次使用空调,应检查空调遥控器是否正常。在空调使用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应快速切断空调电源,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报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八条 每间宿舍由专人领取空调遥控器(电池自备)一个,不得打开室内机手动开机。长时间不用空调遥控器应取出电池。在使用过程中遥控器出现遗失或损坏,由该寝室同学协商自行购买。学生退、换寝室或毕业离校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空调验收、遥控器移交等手续,方可办理其它离校手续。
第九条 空调运行中要关闭门窗,夏季空调温度设置应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应不高于20摄氏度,确保使用效果和节约用电。空调不运行时应经常开启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第十条 学生宿舍空调插座为空调室内机专用插座,严禁接插其他用电设备,严禁私自改变空调电源使用用途和私自拆装、挪动空调设施设备;禁止将空调用电线路与照明用电线路串接用电,禁止从楼层表箱接线用电或改接表箱现有出线,防止不同电源点线路短路事故和其他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 严禁在空调电源线上栓接绳索或晾晒物品,严禁在空调内机、外机上堆放杂物,不得在空调设备上乱写、乱画、乱贴、乱刻,不得在空调外机支架上挂、搭物品。离开宿舍应关闭空调,长时间不用空调时应拔出插头。
第十二条 空调运行过程中,严禁带水触碰空调设备,不得直接用水冲洗设备。禁止使用钝器、锐器等对系统设备及其供电线路实施敲、砸、烧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三条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日常巡查、报修登记、纠正违规使用空调设备行为等工作,对于不按规定使用空调设备的学生,一经发现,及时通报相关学院和学生工作主管部门,学校将视情节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乃至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设备损坏及人身伤害的,责任人除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外,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无法确定具体责任人的,由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责任。学生违纪表现纳入当年的“综合测评”,作为评奖、评优、推优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收费管理
第十四条 安装空调的学生宿舍,每生每年空调使用维护费按省发改委收费管理处核定的标准收取,按学年缴纳。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的电费,按规定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本宿舍的同学共同承担。空调使用实行学生自愿消费和协商使用的原则,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电费分摊争议等问题,由本宿舍成员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学生搬离学生宿舍时,应确保空调设备状态完好,如发现人为损坏,使用者应对损坏设备进行相应赔偿。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本宿舍成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学校对学生每月补贴的电量一律充入宿舍。
第十八条 学生宿舍空调用电采取“先购电、后使用”原则。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本办法试行情况和管理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第二十条 若出现外围电力保障条件受限或学校内部电力设施超载、危及电网安全等情况,应服从学校统一电力调度,优先保证教学、生活等重要负载用电需求。
第二十一条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学校印发之日起试行。
空调使用文明公约
一、倡导节能,绿色环保。空调运行要关闭门窗;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人离机停,长时间不用应拔出插头。
二、用电缴费,集体协商。空调消费要共同协商;宿舍同学在空调使用时间、温度设定等细节上,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礼让为先,避免矛盾和纠纷。
三、爱护公物,文明使用。空调使用要规范操作;不在空调电源线上栓接绳索或晾晒物品,不在空调设备上乱写、乱画、乱贴、乱刻,不在空调设备上堆放、挂搭物品。
四、防患未然,安全第一。空调异常要及时报修;不私自拆装、挪动空调设施设备;不在空调室内机专用插座接插其他用电设备,不私自改变空调电源使用用途。
五、珍惜时光,健康生活。舒适环境要倍加珍惜;不让空调成为虚度光阴、贪图享乐的借口;不让空调成为蜗居宿舍、封闭自我的理由,保持宿舍整洁,积极参加户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