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巩固学生公寓文明建设成果,规范整顿学生寝室生活秩序,培养学生养成文明、卫生、有序的生活习惯,防范和杜绝学生公寓安全事件的发生,结合学校2024年大学生文明礼仪建设要求。现决定11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生公寓违纪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1.不遵守学生公寓作息时间晚归、夜不归宿以及翻墙翻窗进出公寓;
2.违规饲养宠物;
3.违规开展经营性活动;
4.私自调换寝室的;
5.寝室卫生脏乱差的;
6.在寝室内留宿外来人员、他人替寝者、查寝时瞒报的;
7.在寝室内聚众饮酒、打架斗殴,偷盗他人财务的;
8.在寝室通宵上网、大吵大闹、严重影响他人休息的;
9.在寝室内抽烟,严重影响他人健康的。
10.在寝室使用违规电器的,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的电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电磁炉、微波炉、热得快、蒸煮器、电炉、电熨斗、电炒锅、电暖器、电热毯、电暖宝、电吹风、电卷发器、电暖鞋器、带电加热功能的饮水机、电冰箱等,不论功率大小,均属于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的违规电器。凡是无 3C 认证,不符合质量规范的电器产品,不论其功率大小也属于违规电器。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阶段:11月1日至5日以社区、学院班级为单位,通过主题班会、周日晚自习、班主任/辅导员晚查寝、社区公告等形式向学生宣传集中整治的行动内容和要求。
(二)自查整改阶段:11月6日-9日
(三)各学院、班级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文明寝室”建设、评比。
(三)复查阶段:11月11日-24日学生工作处联合后勤处、保卫处、学院对整治内容、问题和情况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全校通报并反馈给各社区。
(四)反馈总结阶段:11月25日-30日各社区根据自查及联合检查结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相应的总结材料于11月底交至学生工作处。
三、工作要求
1.各社区、学院、班级应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并及时将工作要求通知到学生;
2.各班级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纳入11月份辅导员专项考核,社区整体整治效果纳入学院年度考核;
3.通过本次集中整治,评选出一批优秀典型,原则上优秀楼栋1个,班级20-30个;
4.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学生使用的大功率电器、各类炊具统一集中上交到保卫处保管,学生饲养的宠物限期3天内自行处理,超过3天不处理的学校没收后交社会机构。对拒不配合或屡教不改的学生,将根据《学生手册》相应条款给予相应处分。建立学生公寓学生违纪违规“灰名单”制度,将学生违纪一律记录在案,并根据学生违纪违规情况,与学生入团入党以及各类评先评优和奖助认定挂钩。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