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大专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相关规定,请各学院在全面摸底基础上,及时掌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异动情况(如退学、转学或休学等),做好春季学期资助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异动对象
上学期已获评国家助学金学生,由于出国、入伍、疾病等原因已办理了退学、转学或休学手续的学生,不再享受2024年春季国家助学金,都需要进行转评。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严格评审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要求摸排受助学生情况,审核上报信息,组织评定,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小组讨论后将转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汇总、复审后,将转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定,再进行助学金发放。
2.学院应严格把关各项材料,按要求准确、及时上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对于因工作失职造成的漏报或错报以及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等,各学院自行负责。
3.各学院要积极开展资助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切实发挥资金效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三、材料报送
1.上报时间:
请于4月3日(周三)下午5:00前将材料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材料纸质稿交至:益师楼213室。
2.上报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纸质稿)、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经学院审核后,按受助档次由高及低汇总顺序分类整理成册;
(2)《202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异动转评汇总表》(附件3)需同时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档;
(3)202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转评报告。应包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名单公示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附评审小组具体名单,并标注具体公示时间。评审报告纸质档须经学院评审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