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管理

奖助学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助管理 > 奖助学金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8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省属学校)的通知》(湘财教指[2024]20号)精神,我校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97个,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4]3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校全日制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集体荣誉感强

(5)本学年经学校认定、建档入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同年级同专业成绩排名在前30%以内,无考试(含期评和年评)不及格科目,技能考核合格,按要求达到英语等级和计算机等级标准,综合测评良好;

(7)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

(8)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指标分配

参评学生

分配名额

备注

学前教育学院

1040

39


现代技术教育学院

1119

41


艺术学院

354

13


基础教育学院

95

4


合计

2608

97



三、评定安排

1.学生申请(9月18—9月30)。各学院宣传发动学生根据要求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填报注意事项参考附件2)。

2.学院初评(9月30—10月16)。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对提交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并院内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10月16日上午12点前将评审结果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在湖南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中将初审结果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导入模板附件3湖南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填报注意事项参考附件4)

3.学校评审(10月16—10月2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学院上报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建议名单及相关材料,并报请报学校评审领导工作小组审核,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建议名单,并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10月16日上午12点前完成各项材料报送: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包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名单公示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章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按《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导入模板》附件3将数据导入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从系统导出汇总表(附件5),打印后由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送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发放表。(附件6)

注:学生填写的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学生在系统下载打印(除签字外其余内容打印)学院汇总整理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评审小组,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按时、按质上报申报材料和数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收取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注意事

3.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评定信息导入模板(省智慧资助平台下载)

4.2024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湖南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填报注意事项

5.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汇总表(省智慧资助平台下载

6.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发放表


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

2024年9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