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学校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三年制大专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学生。(即2023级、2024级三年制大专生)
二、评定依据
《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学校奖学金。
三、奖学标准、名额分配
特等奖学金:1000元/年
一等奖学金:800元/年
二等奖学金:600元/年
三等奖学金:300元/年
各学院学校奖学金指标分配如下:
学院 | 参评基数(人) | 奖学金 |
特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基础教育学院 | 396 | 2 | 3 | 6 | 9 |
现代教育技术学院 | 1649 | 6 | 11 | 25 | 37 |
学前教育学院 | 1323 | 5 | 9 | 20 | 30 |
艺术学院 | 574 | 2 | 4 | 8 | 13 |
合计 | 3942 | 15 | 27 | 59 | 89 |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评选条件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填写《学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班级推荐,班级成立奖学金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审核,学院成立以分管院领导为组长的评议小组,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初审,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分管院领导签字盖章,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4、学生工作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评选名单,并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明细
1、学院评选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工作程序和有关纪律。
2、学院组织辅导员和班级认真学习《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选办法》,严格按照要求推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作用。
3、严格审查评选资格,核实学生成绩、综合测评材料等,对采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评奖,并追回所发奖学金,并取消下一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报送材料明细:
学院具体实施方案、评审细则、公示、学校奖学金建议名单表(附件2)、学校奖学金发放表(附件3)、《学校奖学金学生申请审批表》(附件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成绩单(学院或教务科公章),于11月17日17:00前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211室,逾期不予受理。(注:材料内容填写、签字、盖章等务必完整。)
附件1.《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选办法》
2.《学校奖学金建议名单表》
3.《学校奖学金发放表》
4.《学校奖学金学生申请审批表》
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