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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大专生国家助学金转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03    点击:

各学院:

为做好2026年春季大专生国家助学金的转评工作,据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相关规定,请各学院全面摸底,及时掌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异动情况(如退学、转学、入伍或休学等),做好春季资助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异动对象

2025年秋季已获评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中,因入伍、疾病等原因办理退学、休学、转学手续,或2026年春季未报到、不在校的学生,不再享受2026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均需进行转评。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严格评审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要求摸排受助学生情况,审核上报信息,组织评定,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小组讨论后将转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汇总、复审后,将转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定,再进行国家助学金发放。

2.学院应对上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务必依照规定要求,准确无误、及时完成材料上报工作,逾期上报的材料将不予受理。若因工作失职导致材料漏报、错报,进而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受助等不良后果,相关责任由学院自行承担

3.各学院需积极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合理规划、规范使用助学金,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助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

请于4月13日17:00前完成材料报送:纸质材料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211室。

2.材料明细:

学生提交材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附件2)、相关困难证明(纸质版)及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须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按受助档次从高到低排序,分类整理成册;

学院提交材料:

1)《2026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转评汇总表》(附件3):需同步提交电子档与纸质档;

2)2026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转评报告:需包含评审方案、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名单公示及评审结果等内容,附评审小组具体名单,并明确标注公示时间。纸质版评审报告须经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