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二、领导小组
组 长:何子恢
副组长:黄建成 姚和清 彭 凯
组 员:姚赛红 薛 辉 李卧勇 胡殿鹏 王 亮 廖亦凡
伍 晔 刘星红 王志伟 刘 畅 肖翠兰 宋 佳
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大专学生(含五年制大专第4、5学年学生)
四、基金来源
1.每年在学校事业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经费设立勤工助学基金;
2.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捐助等其他资金作为勤工助学基金的补充。
五、设岗依据
原则:以工时定岗位
1.按每个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月平均上岗工时不低于20小时为标准,测算出学年(或学期)内全校每月需要的勤工助学总工时数,统筹安排、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2.设置的岗位数量既要满足学生的工时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5—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六、酬金标准及支付
1.固定岗位: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13元/每小时/生;
2.临时岗位: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15元/每小时/生;
3.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
4.学校相关单位应将那些易于操作、适合学生的工作留给学生去做,逐步减少临时用工量,节省学校开支。
5.学生参与校内非营利性单位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由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从勤工助学专项资金中支付;
6.学生参与校内营利性单位或有专门经费项目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支付或从项目经费中开支。
七、学生申请流程
本人根据岗位设置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附件2)→辅导员及学院学工办审核签字→资助中心与用人单位协同组织面试→确定岗位(试用期一个月)
招聘时间:一般在每年9-10月进行。
勤工助学岗位申报流程
用工单位提供勤学岗并报领导小组审批(申请表见附件1)
学校统一发布勤学岗招聘信息,组织招聘
学生填写申请书并进行面试(申请表见附件2)
学生到资助管理中心签署协议(协议书见附件3)
用工单位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
用工单位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考勤表见附件4)
每月工资汇总核算(汇总表见附件5)
附件2.益阳师专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学生用表).docx
附件3.益阳师专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docx
附件1.益阳师专校内勤工助学申请表(部门用表).docx
附件4.益阳师专学生勤工助学考勤表(部门用表).docx
附件5.益阳师专校内勤工助学考核报表.docx